唏嘘!江门八旬母亲卧病在床!几个子女都不愿赡养?
俗语说“久病床前无孝子”
新会区会城街道的谢女士向本台反映
说她的家婆卧病在床,生活不能自理
正当老人需要照顾和关心的时候
几名子女却因为赡养问题吵翻
因此希望本台的调解员帮忙协调
好让老人的生活有所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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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4岁老人住院
却找不到监护人签名
新会这位婆婆今年84岁
两年前患了老年痴呆
瘫痪在床的她被送到小儿子谢先生家中
日常起居全靠谢先生照料
现在谢先生在家专心照顾母亲
家里的开支、包括母亲的生活费用
全靠妻子一份工资支撑
谢先生的妻子谢太太表示
家婆育有五名子女
不过其他四名子女鲜少探望
甚至很长时间都没有支付过她的赡养费
其实谢先生17岁时被过继给另一户人
如今,婆婆的监护人是其他四名子女
所以老人住院需要监护人签名时
就难倒了谢先生夫妻
谢太太:家婆进了ICU,通知他们来,都说这些老人病用不着进ICU。村委会问他的姐姐和大哥把监护权给他,他们跟村委会说不要管我们的家事。医院那边说要监护人签名,出院以后有什么事情我们也不敢送她去医院。
母亲存款去向不明?兄弟姐妹因此有隔阂
本台联系上了谢先生的姐姐
得到的却是另一种说法
谢先生的姐姐:他拿了妈妈的钱,不应该服侍吗?我妈所有的钱他都拿了,十几万都拿了。
谢太太则表示
在大鳌的确买了一间铺
商铺是在谢太太儿子名下
那十几万不是家婆的个人存款
而是商铺的租金
现在已经借给朋友
谢先生要求拿母亲名下的旧屋
兄弟姐妹不同意
经过本台记者多次联系
终于在上周把谢先生的二姐、三哥、四姐
都约出来见面
他们跟记者讲述了一些情况
不过,他们不愿意跟谢先生夫妻见面
谢先生的三哥:我跟他说要不这样吧,生活困难的,像大姐就不用出钱,我帮她出这份钱,我出2000元,其他两家人各1000元,总共4000元作为工资,其他的纸尿片等有需要再给清单我们,每个月给钱。但他目的是想要那间旧房子。
谢先生的二姐:让我们几兄妹签名,说‘由我来服侍,你把旧屋给我吧,我来服侍妈妈’。我们四个不愿意给他,他就制造矛盾了。
他们把矛盾的关键指向谢先生
认为他从母亲那里得到了不少财产
理应专心照顾母亲
但谢先生还要求拿母亲名下的乡下旧屋
这让他们心里都不舒服
谢先生的四姐夫:市场那间商铺已经无条件转让给他儿子。春节前借钱给有利息那个朋友,总共十九万,未经母亲的同意,他自己拿了,那些钱呢?这十几万去年年底借的,一定要拿回来,我们一定要他交出来。
对于是否想拿乡下的房子
谢太太则是这样回应
太太:去年5月13日大姐来我家说,如果大家都同意就当天签字,我们拿了房子,妈妈有什么事都是我们包。如果你们不情愿可以再谈,我们也可以放弃。如果当时他们情愿照顾我家婆到老,我们也无所谓。
普法聚焦:老年人赡养权益如何保障?
根据我国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的规定第十九条,赡养义务人不可以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,而拒绝履行赡养的义务。本案里的老人已经年满60周岁,属于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的保障对象,所以他们的子女应该赡养老人家。赡养义务人所在的单位、以及老年人所在的基层组织,都有义务去督促赡养义务人去赡养老人家。如果他们还是拒绝赡养义务,小儿子或者老人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,起诉到法院,要求赡养义务人履行他应该履行的赡养义务。
子女赡养父母
既是法定义务,
也是应尽的责任。
不要让子欲养而亲不待
成为自己这辈子最大的遗憾
你又怎么看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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